一场猝不及防的悲剧,在一个平凡的夜晚,将一个年轻的生命永远定格。2024年8月18日晚,贵州都匀市的一场篮球赛,在激烈的第二节比赛中,遭遇了令人扼腕的意外。年仅22岁的陆佳豪,以1米85的身高,本应是赛场上的一名活力四射的球员,然而,当队友韦铅不经意间转过身,映入眼帘的却是他脸朝下,毫无征兆地直挺挺地倒在篮球场上的景象。
远在数百公里之外,陆佳豪的父亲陆先生正全神贯注地通过手机观看这场比赛的直播。作为一名资深的篮球爱好者,他见证了儿子从三岁起便与篮球结下不解之缘的成长历程,因此,这场属于儿子的比赛,他自然不会错过。然而,当直播画面中儿子突然倒下的那一刻,陆先生的内心瞬间被恐惧攫住。他跌跌撞撞地想要下楼驾车赶往儿子身边,但双腿却因恐惧而软弱无力,甚至无法踩动油门。最终,他不得不恳求邻居开车,一路疾驰,跨越上百公里的距离,赶往都匀。然而,当他终于抵达现场时,等待他的,却是儿子已经永远离开的残酷事实。
无力的呼救:一场缺乏急救保障的篮球赛
这场被命名为“都匀市杨柳街8·18刺梨、红酸、砂锅文化活动”的篮球赛,规模颇大,吸引了三四十支队伍参赛。赛事的组织方为沙包堡街道德化村委会与文德村委会,并得到了都匀市文广旅局及沙包堡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然而,令人费解的是,如此规模的赛事,现场却没有任何医护人员待命,甚至连基本的急救设备,如自动体外除颤器(AED),抑或是一个简单的急救包,都未曾配备。
陆佳豪倒地后,现场陷入了长达五六分钟的慌乱与无措。无人上前施救,也无人知晓该如何做,更无人敢轻易行动。最终,是其他参赛球队的球员们挺身而出,他们冲上前,开始为陆佳豪进行心肺复苏和人工呼吸。又过了十多分钟,当地卫生院的一名医护人员才匆忙赶到现场。当120急救车姗姗来迟时,距离陆佳豪倒地已经过去了半个多小时。而另一名队友莫开瑞,更是心急如焚地跑到五六百米外的诊所,恳请医生前来救助。他提着医生的急救箱拼命往回奔跑,但终究,一切都已为时过晚。
都匀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排除了外力加害的可能,初步分析符合疾病死亡的尸体征象。家属最终选择了拒绝尸检。陆先生事后每每提及,都深感痛惜,他坚信,如果在事发后的“黄金五分钟”内,有专业医护人员在场,这场悲剧或许就不会发生。
冰冷的声明:“赛事一切意外与主办方无关”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赛事前,主办方竟然发布了一份包含免责声明的公告:“每队自行体检及购买意外保险,未购买保险不得上场,由于比赛非常激烈,参赛队员应身体健康,需自行购买保险,比赛过程中发生一切意外均与主办方无关。”队员们私下曾议论,若真要严格执行体检要求,恐怕很多人都无法参赛。大家都是出于对比赛的热情,自行购买了保险便踊跃参与。
然而,这份写在纸上的免责声明,在陆佳豪这个22岁生命的逝去后,却被反复地摆在台面上,显得格外刺眼和残酷。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的胡磊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从而导致他人损害发生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同时,《体育法》也明确规定,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者必须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其中,医疗急救保障是至关重要的核心部分。篮球运动本身就属于猝死的高发项目,即便是村镇级别的基层赛事,也至少应当配备AED等基础急救设备,并安排经过专业急救培训的人员在场值守。这场赛事规模不小,却在现场完全看不到医护人员,也缺乏必要的专业急救设备,救护车更是迟到半小时,这显然未能达到法定医疗保障的标准。
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补充道,主办方所谓的“赛事一切意外与主办方无关”的免责声明,根本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明确规定,合同中预先免除因人身损害造成的赔偿责任的格式条款,属于法律明文规定的无效条款。
18.8万元:无法买回的生命
事发后的第二天,陆佳豪的家属与赛事主办方坐下来进行协商。最终,在各方的调解下,家属接受了18.8万元的赔偿方案。陆先生悲痛地表示,儿子已经不在了,钱财的意义已不再重要。谈判结束后当晚,他便连夜将儿子的遗体带回了甲茶镇的老家。
8月25日,陆佳豪的告别仪式在甲茶镇的家中举行,26日,他被安葬入土。整个过程中,队友韦铅一直陪伴在侧,直至20日凌晨四五点,当家人和队友将陆佳豪的遗体送回老家后,他才离开。这个从小与篮球结伴成长的少年,事后将他陪伴多年的球衣和球鞋一同付之一炬,他痛苦地表示,自己再也不想打球了。“我从小就打球,发生这事后我真的接受不了,再也不想打了。”
在甲茶镇,陆佳豪曾是小有名气的“球星”,司职前锋,性格温和且仗义。事发前,球队的比赛还处于领先状态。他的领队宋先生回忆说,陆佳豪长相帅气,情商很高,并且非常孝顺父母。他去世后,生前结交的朋友纷纷赶来送别,仅是他的篮球队友,就坐满了七八桌。在陆先生的微信朋友圈里,还留着父亲节那天,儿子送给他的那件衣服,他曾在照片旁写下:“不奢求你大富大贵,只愿你平安懂事。”
谁该为这场悲剧负责?
8月23日,记者尝试致电德化村委会、沙包堡街道办、都匀市文广旅局等相关部门,但均未获得有效的回应。
律师们分析认为,这起事件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的“自甘风险”规则来划分责任。陆佳豪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自愿参加了这场比赛,而法医也排除了外力加害的可能性,其自身潜在的疾病是导致猝死的诱因。然而,主办方未能尽到赛事组织者应有的医疗应急保障义务,错失了宝贵的黄金救援时间,存在明显的过错,因此需要承担次要的赔偿责任。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