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爾文的冰原狼
其實我覺得中職現行的棒球規則寫得算清楚,有部分文字翻譯不是很通順,可能考慮像作者這樣重新順過就好了,問題不大。如果依據這份規則進行執法,尺度應該就會接近目前美職的執法尺度。
問題就在於那個不公開、自相矛盾、寫不清在補述哪條規則的規則補述......認真建議聯盟停止適用這整段規則補述,問題實在是多到不是修幾個字或是修一兩條就可以。到底是哪個天才寫出這種補述還覺得可以在記者會拿來幫判決背書啊?
阿宏叔叔
不好意思我的看法和您不太一樣,中文版除了不通順之外,有些翻譯和原文也有出入。研究相關規則,並不是您所說的“重新順過”這麼簡單,中文版翻得不好,讓人多耗費的時間可不少。而且,我們必須考慮到有很多閱讀的人英文不見得夠好,或者比賽的時候有爭議,拿出規則來查,通常都只有拿中文版出來,結果是不通順或詞不達意的文字,這樣子不太行。棒球規則有點類似法律條文,要具體精準,也要讓人看得懂,因此中文版有必要針對這個方面做出改善。舉例來說,衝撞規則的“本來就會出局”這就是便宜行事的翻譯,原文的意思是”裁判認為即使沒有被擋住也會出局”,這樣翻顯然差很多。另外,捕手習慣性(routinely)的製造衝撞,routinely完全沒有被翻譯到,這樣子真的夠清楚嗎?或許我要求比較高,但是我相信中文版在翻譯精準這一點是不夠的。
達爾文的冰原狼
是的沒錯,規則的部分能夠修訂的更精準當然是比較好。規則就如同法律,必須字斟句酌減少模糊空間。我相信聯盟能夠找到精通外語及法規的人才來做這件事。
不過我主要針對的重點是,相較於那個破綻百出的規則補述,棒球規則真的已經好很多了,如果這次聯盟單純依據棒球規則來判決,應該不會延燒這麼久。
棒球規則需要重新修訂,但在那之前,先暫停適用那個規則補述吧,那個是荒謬到重新修訂都不知道該怎麼修的地步。
阿宏叔叔
那個補述真的怪怪的,例如封壘那一段,很多餘,但中文版棒球規則毛病也很多,有一回國內的大老級前輩許榮宗老師找我去,因為他也看不懂中文版在寫什麼,結果那一段的意思是”觸殺的時候,如果手套上過長的手套線碰到跑壘員,但是手套本身沒有碰到,不算觸殺”,中文怎麼翻我也忘了,但是記得我也是怎麼都看不懂。
達爾文的冰原狼
@阿宏叔叔
希望聯盟能夠認真起來重視規則修訂這件事,不然聯盟光是嘴巴上強調自己的公信力,結果規則都不寫清楚,甚至還有不公開的規則補述,起爭議時還說自己是「滾動修正」。
恩,只能說,聯盟如果沒有公信力,絕對是咎由自取。
達爾文的冰原狼
依聯盟這星期的說法,他們會繼續引用規則補述的註解中關於「封壘」的認定。在這種情況下把規則修得再好也沒用,人家都跳過規則直接引用補述的註解了......
阿宏叔叔
@達爾文的冰原狼
坦白說,都已經30多年了,我不太相信他們會do good jobs,光看到他們記者會讓吳志揚廢話一二十分鐘,不派專業的人員與會,我就對他們一點信心都沒有
Jeffu
@阿宏叔叔
講的好, 跟政客一樣 不是認真在經營的